一、主办单位:四川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跆拳道协会 成都市温江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四川省缘道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东方功夫体育用品行。 四、竞赛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体育馆。 五、竞赛时间:2010年 3月27日(星期六)-- 28日(星期日)。 六、参赛单位:可分别以市、州(县、区)、省会员单位为参赛队名,会员单位可冠名,但参赛单位必须是四川省跆拳道协会的团体会员。 七、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1、男、女成年组:1992年1月1日之前出生。(该组别仅限品势比赛) 2、男、女青年组: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3、男、女少年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4、男、女儿童组: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二)各组比赛项目: 品势团体比赛: (1)男、女成年组;成年混双组 (2)男、女青年组;青年混双组 (3)男、女少年组;少年混双组 (4)男、女儿童组;儿童混双组 品势个人比赛: (1)男、女成年组;(2)男、女青年组;(3)男、女少年组; (4)男、女儿童组 竞技比赛: (1)男、女青年组 (2)男、女少年组 (3)男、女儿童组 (三)品势团体比赛内容: 成人组:品势太极7-高丽为规定淘汰赛内容,金刚、太白为决赛内容; 青年组:品势太极6--8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高丽、金刚为决赛内容; 少年组:品势太极4--6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太极7--8章为决赛内容; 儿童组:品势太极1-2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太极3-5章为决赛内容。 品势团体比赛人数:每队限定3-7人,按男、女和组别分别比赛,每单位参赛队数不限。 (四)品势个人比赛内容: 预赛品势太极7章-高丽,决赛金刚,太白,按男、女和组别分别进行比赛,每单位参赛人数不限。 (五)品势混双比赛内容: 预赛品势太极7章-高丽,决赛金刚,太白,按组别分别进行比赛,男、女各一人为一对,每单位参赛对数不限。 (六)竞技比赛内容: (1)男子青年组:45kg 48kg 51kg 55kg 59kg 63kg 68kg 73kg 78kg +78kg(净体重不小于40kg不大于83kg) (2)女子青年组:42kg 44kg 46kg 49kg 52kg 55kg 59kg 63kg 68kg +68kg(净体重不小于37kg不大于73kg) (3)男子少年组:38kg 41kg 44kg 47kg 51kg 54kg +54kg (净体重不小于33kg不大于59kg) (4)女子少年组:39kg 42kg 45kg 48kg 51kg +51kg (净体重不小于34kg不大于56kg) (5)男子儿童组:22kg 24kg 26kg 29kg 32kg 35kg 38kg +38kg (净体重不小于17kg不大于43kg) (6)女子儿童组:20kg 22kg 24kg 27kg 30kg 33kg +33 kg (净体重不小于15kg不大于38kg ) (7)每个级别每队报名人数不限。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四川省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或参加中国跆协考级人员(以会员证或考级证为准),并达到8级(黄带)水平。报到时必须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省跆协个人会员证等有关证件(无四川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赛)。 (二)市、州省运会代表队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省体育局学体处要求经过所在市、州体育行政部门进行青少年儿童比赛网上注册(注册办法及咨询电话:028—86922075、13208181908)。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一寸免冠照两张并在背面注明姓名,以备参赛公示和办理成绩证明(报到时不交照片者责任自负)。 (四)每个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医生1人。 (五)采用省跆协网上报名,一经报名,不再更换运动员和项目以及相关信息。不受理信函或传真方式报名。(网址:www.sctx.org.cn) 九、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竞技和品势竞赛规则。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品势团体比赛奖励前8名,单位前3名颁发奖杯,运动员前3名颁发奖章、前8名颁发证书; (二)品势个人赛、混双赛、竞技个人比赛奖励前8名,前3名颁发奖章,前8名颁发证书; (三)不足8名参赛,按实有人(队)数递减1人(队)录取。不足3人(队)参赛,不录取名次。 (四)由组委会根据情况评选“最佳参赛组织奖”单位和“运动员最佳技术奖”个人,在赛后上公布。 十一、其它规定: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着省跆拳道协会协指定的东方功夫牌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提前预订电话:18982262223);否则不能比赛。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进行跆拳道专项保险(保险电话:13880478985)。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附近三月县级以上医院脑电图证明。赛前由裁判组提前称体重,超重者不得参加比赛。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不承担责任。参赛者比赛、训练、交通食宿等安全管理责任由各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监护人负责。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从2010年2月22日开始报名,最迟必须于2010年3月15 日前将报名信息传输到省跆拳道协会网站(确认联系人:章跃,确认联系电话:15884422288)。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各队可派人于2010年3月24日上午11:00到成都体院省跆协技术培训中心参加运动员比赛抽签,如不能派人则由组委会进行代抽,但对抽签结果不得提出异议(联系电话:15884422288,13880826710)。 (三)参加比赛的各队领队必须于2009年3月25日(星期 四)晚七点准时到温江区体育馆出席组委会并同时提前报到交参赛费、验证,否则不能参赛。3月 26日(星期五)晚18:30-21:30赛场对运动队开放进行赛前练习)。 (四)各运动队食、宿、行自理(组委会可协助联系,电话:13880983288)。 (五)比赛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由省跆协统一选派,学习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参赛费: 每名运动员参加一项比赛交参赛费100元,参加两项以上比赛交参赛费150元。 十四、比赛相关信息请在省跆拳道协会网站查询。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省体育局。该项赛事已列入2010年四川省体育竞赛计划。未尽事宜,由省跆拳道协会网上另行通知。
|